各被安置户:
根据《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》的规定,现就有关安置协议签订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第一批次签订安置协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。
二、相关注意事项:
在2025年7月20日前签订安置协议的,农村移民户按8000元/人和搬迁范围合法建筑50元/㎡的标准予以奖励;财产户按库区原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,按100元/㎡的标准予以奖励。逾期未签订安置协议的,将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不享受第一批次签约奖励资金。
青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指挥部
2025年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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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浙江青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安置协议签订事宜的通告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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